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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第2点规定,拟采用议价方式选定****新增面积装修工程结算服务的实施单位。2025年4月9****公司纪检小组的监督下,浙瓯****办公室相关人员与****、******公司、******公司等单位议价谈判,最终确定****为中标单位,费用为2000元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的形式,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的须署实名。
投诉受理部门: ****纪检小组
投诉电话:0577-****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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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