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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息府报〔2025〕10号)收悉。****政府授权行使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县小寨坝石桥村的集体农用地3.9522公顷(林地3.95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952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9522公顷。
二、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土地转用批后实话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转用信息公开工作,并在自收到本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你县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县及自然**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5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监管局。
******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粮食
和储备局,省税务局。
****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