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水口镇淳湖村供水保障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部分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水口镇淳湖村;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8392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无;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止(**时间);到****,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西路30号云印**小区11-103,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4000.00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5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西路30号云印**小区11-10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应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https://www.****.net/)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水口镇淳湖村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89****0329
E-mail: /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浔中镇浔北西路30号云印**小区11-103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99****7318、0595-****8867
E-mail: ****@163.com
联系人:小许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