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河治理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项目竣工结算价款审核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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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河治理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项目竣工结算价款审核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09:26 次
板桥河治理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项目施工单位为**县****公司,中标价为700000元,主要内容为栽植紫薇2145株、朴树255株。现公开征集该项目竣工结算价款审核单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板桥河治理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项目竣工结算价款审核项目

2、选取单位名称:****

3、工程地点:**县境内

4、服务内容: 按照《****办公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款审核、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秘(2023)52号)规定,开展板桥河治理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项目竣工结算价款审核工作,提交项目竣工结算价款审核报告。

5、服务周期:10日历天。

6、服务费用:参照2023-2025**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核收费标准,即固定费率:基本服务费费率1.53‰,审核成果费率4%。最终审核服务费=最终基本服务费+最终审核成果费用+复核扣减费用(如有);最终基本服务费=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的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结算价款×基本服务费费率,由建设单位承担;最终审核成果费用=审减额×审核成果费率,审减额按实际审减额计取,审减率在5%及以内的,审核成果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超过5%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一旦投标人递交选取资料即视为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

二、被选取单位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报名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少于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三、付款方式:

结算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出具经建设单位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移交全套审核资料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审核服务费用。

注:本项目工程结算价款如达到工程结算价款复核项****中心复核,待复核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审核服务费用(须依据审核结果与复核结果的误差率相应扣减审核服务费)。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7日15时00分截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将营业执照、项目负责

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注册证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项目单位电子邮箱。

说明: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未递交以上资料的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选取。

五、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单位,报名单位随机抽取序号以递交报名资料的时间顺序为准。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0550-****581

电子邮箱:****@qq.com

备注:项目单位对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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