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2026年度
工业合成氨水二次采购公告
******公司拟对2025年-2026年度工业合成氨水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标的内容、计划采购数量、质量要求、交货地点、合同期限等。
1.物资名称:工业合成氨水。
2.物资数量:暂定812吨/月(具体数量根据买方实际需求为准)。
3.质量要求:NH3浓度≥20.0%,密度≤ 0.923 g/cm3,外观为无色透明。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卸货地点。
5.合同期限:2025年4月21日至2026年2月28日。
二、投标申请人参加条件:
1.此次招标采取公开挂网招标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s://www.****.com/(建议用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质。
3.须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
4.投标人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氨水****公司签订的****公司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须为“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
5.禁止已经列入**水泥和海螺水泥下发“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6.投标申请人之间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中有含有同一股东关联人或同一法人的,只接受其中之一供应商。
三、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变化、环保督查、运输费用等不确定因素,本次报价为综合含税到厂价(一票制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四、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三证合一有效证件”(提供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及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有氨水****公司签订的****公司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需为“国Ⅴ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
五、投标申请人需承担与上传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至3月19日17时30分,持“三证合一”有效证件(提供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报名。资质审查合格后,投标单位需向******公司****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壹佰元标书费及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相关费用缴纳完成后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30日内无息退还。
六、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可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youzhicai.com(建议用户使用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投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1.公告时间:2025年3月12日
2.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9日
3.发放标书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起
4.标书收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 9:30
5.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周二)9:30
6.开标地点:****供应部会议室
七、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公司地址:**省**市**路202号
联 系 人:157****6878(王 蓓) 139****1691(焦士潮)
收 款 人:******公司
开 户 行:****营业部
帐 号:126********010117
八、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报名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报名材料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顺延提交资格预审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任何投标单位如对投标过程及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投诉,电话联系方式:132****5615,联系人:****纪委)。
招标人:******公司
2025年3月12日
******公司2025-2026年度工业合成氨水二次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
******公司2025-2026年度工业合成氨水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项目,于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中标价格:536.00元/吨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中标价格:549.00元/吨
公示期:自2025年04月15日 至2025年04月18日12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任何投标单位如对本次招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投诉,电话联系方式:0561-****578,****纪委。
特此公示。
******公司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