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 生效日期: | 2025-04-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380号)要求,我局拟对**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标准和技术规程(规范),于2025年6月30****中心**、****开发区和段村镇、洪善镇、宁**、东泉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
三、报价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需具有土地估价资质,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应为B级(含)以上(同一机构若具有房地产三级(含)以上资质须一并提供)。在省级(含****协会依法登记注册,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厅备案。通过工商年度年检****协会年度年检。
(三)近三年(2022-2024年)至少完成1个政府采购分等定级、基准地价制定或更新类项目业绩。
(四)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需提交资料
1、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原件;
2、报价函(后附格式)及经费预算;
3、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4、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至少完成1个政府采购分等定级、基准地价制定或更新类项目合同复印件;
五、报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取网络报价方式,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18:00前,将报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加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加密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163.com,并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9时至10时将密码发送至邮箱****@163.com。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137 ****7989。
六、其他事项
(一)报价应包含为完成该项工作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含资料打印费、评审费、会议费、生活费、差旅费、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
(二)最高限价30万元,满足上述条件下按照报价最低者竞得。
附件:关于**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报价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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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
关于**县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报价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