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市金庭镇北漳村(上彦坂自然村)大、小石仓果园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市金庭镇北漳村(上彦坂自然村)大、小石仓果园出租项目,****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受****委托,拟于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在******政府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市金庭镇北漳村(上彦坂自然村)大、小石仓果园出租项目:出租年限为15年,座落在**市金庭镇北漳村(上彦坂自然村)大、小石仓;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
竞租起始价见附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 |
出租 年限 |
起始价 |
备 注 |
| 1 |
**市金庭镇北漳村(上彦坂自然村)大、小石仓果园出租项目 |
100亩 |
15年 |
21000元 |
210元/亩/年 |
步幅以“10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不按“10元”步幅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上期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承包款分十五期缴纳,每一年为一期。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缴纳第一期的承包款并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为中标价,从次年起以前一年租金为基础每年递增3%,先付后用,并与****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在次年1月1日前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履约保证金或缴纳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4)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整;租受人的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若出现在合同期内租受人单方违约的,则履约保证金没收,归****所有,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租受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5)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到**市三江街道**街188号二号楼二楼****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政府会议室。标书代写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成交确认书发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无密封好的报价书,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底价作为成交价。标书代写
6.凡报名参加竞租的竞租人,均可参加本标段的竞租。
7.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8.联 系 人:王彦波138****9987
招标代理:童工135****4292
9.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人: ****
招标代理: ****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