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要求,为确保****2025年《鄂伦春自治****工厂项目》项目的落实与推进,我单位拟采取****公司承接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招标编号:****
一、服务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项目占地规模与建设内容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三、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264.26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筑工程
(1)生产车间**工程,建筑面积为3900.00㎡。
(2)实验楼**工程,建筑面积为1800.00㎡。
(3)附属用房**工程,建筑面积472.39㎡。
(4)场区工程。包括硬化工程3013.77㎡;**围墙174.20m;大门2座;其他场区配套。
2.新型强效驱避剂生产线设备购置:(1)全自动智能罐装生产线2条;(2)智能搬运系统;(3)加工配置系统;(4)公用工程系统;(5)电器控制系统;(6)检验设备;(7)实验设备;(8)辅助设备。
四、参加比选单位提供或出具的材料:
1.一份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2.专业人员资格证书2名以上。
3.近三年审计报告
3.提供近3年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进行的相关咨询服务合同等材料)。
5.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或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6.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企业资质文件等相关佐证的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参加比选的服务单位将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470-****088。
五、收到相关投标企业材料后将回复您提供纸质文件邮寄到****。
六、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下午17:00。
七、比选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选定投标企业(如有低于市场价的恶意竞标行为需按实际情况拟定),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服务机构取消其评选资格。标书代写
八、本次比选采取不见面方式进行。
九、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十、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报名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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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