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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23MA7FK3L20N | 建设单位法人:张守恒 |
| 吕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孝姑镇**村6****基地内) |
| ****年产40万m3秸秆刨花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4-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3-C2023-刨花板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孝姑镇**村6****基地内) |
| 经度:104.037941 纬度: 29.12768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9 |
| 乐市环审〔202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23MA7FK3L20N001V |
| 2024-04-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638.8 |
| 3557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23MA7FK3L20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和****公司 |
| 915********78187X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鸿源环境****公司 |
| ****0107MA67FNH077,915********868003W | 竣工时间:2024-04-30 |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30 |
| 2025-03-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4-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329-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计划建设一条无醛刨花板智能化生产线,设计年产40万m3无醛刨花板。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一条无醛刨花板智能化生产线,实际年产40万m3无醛刨花板。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无醛刨花板是以树木、枝桠材、秸秆为原料,采用切割、刨花、干燥、拌胶、成型、热压、冷却、裁板等工艺制成的人造板材。主要生产过程可分为备料工段及铺装成型2个阶段。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无醛刨花板是以树木、枝桠材为原料,采用切割、刨花、干燥、拌胶、成型、热压、冷却、裁板等工艺制成的人造板材。主要生产过程可分为备料工段及铺装成型2个阶段。 |
| 1、由于当地无法收集到秸秆,本项目中虽然建设了秸秆处理线设备,但一直未投入使用,也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未来若需投入使用,需另行验收。2、原环评设计使用固体石蜡,使用前需要进行加热融化,实际建设中采用了更先进的乳化石蜡,常温下为液态,使用前无需加热。3、原环评设计使用软水机调配固化剂和防水剂,实际建设中未设置软水机。4、原环评设计使用高温导热油对拌胶机进行加热,实际建设中由于采用了先进的拌胶工艺,该工序无需加热,常温下不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污染。5、原环评中铺装工序由于使用高温加热后的MDI拌胶,将产生有机废气,需经引风机负****中心充分燃烧并随着高温烟气引入刨花干燥机综合利用,实际建设中铺装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前段拌胶工序中由于没有加热工序,在常温下进行生产,MDI胶在常温下不产生VOC挥发性有机物的特性(见质检报告),因此该工序不产生有机废气,仅产生颗粒物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和四根15m排7~10#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为此已编制《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6、原环评中调施胶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作为固化剂调配添加水综合利用,实际建设后调施胶设备无需清洗、不产生清洗废水。7、原环评要求木质原料堆场应搭盖防雨棚,并落实防雨、放风、防渗“三防”措施。实际实施过程中,考虑原材料堆垛、拆垛作业安全因素,搭建遮雨棚不现实也不安全,因此无法落实搭建防雨棚要求,同时会因此新增堆场淋溶水产生,为此业主单位在露天堆场设置了截排水沟和淋溶水沉淀池,堆场淋溶****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厂未投入使用期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堆场淋溶水等将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为此已编制《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施工扬尘防治,落实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施工机具布设,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工作。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收集系统,做好初期雨水的收集,确保调施胶设备清洗废水、干燥废气除尘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制备浓水等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厂区内木材暂存区建设遮雨棚、挡墙和截排水沟,禁止露**期堆存木材等原材料。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处理厂正式投入使用前,废水采用抽****处理厂处理。全厂设置总排口1个,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3、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主车间(施胶车间)、储罐区及围堰、应急事故池、除尘废水循环水池、静电湿法除尘区、柴油发电机室、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主车间(除施胶车间外)、刨片车间、削片车间、木片处理车间、秸秆处理车间、秸秆锯屑处理车间、热能中心、机修五金间、化粪池、初期雨水沉淀池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办公区、生活区、木料堆场、厂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水泥硬化处理。MDI 胶、防水剂、固化剂等各类化学品储罐和导热油储罐等必须采用双层油罐,且采取架空或半地下埋设。4、重点做好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中“人造板制造”A 级绩效执行。热能中心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粉尘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 化 物50mg/m3 的 行 业 超 低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 VOCs 控 制 在50mg/m3,甲醛控制在5mg/m3。布袋除尘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厂界臭气浓度、恶臭特征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不高于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高于20mg/m3。5、调施胶、热压、铺装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废气经引风机负压收集****中心焚烧处理。热能中心生物质炉燃烧烟气采用“炉内SNCR脱硝+炉外SCR脱硝+旋风除尘”处理后,进入干燥工序回收余热用于木片烘干,干燥工序后的废气部分回至烟气二次混合室循环使用,其余部分采用“多管旋风除尘+静电湿法(喷雾)除尘”处理后经 1 根4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设置自动在线监测设施1套,在线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NH3,并与生态环境系统平台联网。6、生产车间采取全封闭式厂房,各产尘工序采取局部封闭、主要加工设备封闭、负压抽风等捕集措施,将含尘废气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通道引至楼顶排放。 严格落实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生产车间均采取全封闭式厂房,散装木质原料采取密闭皮带输送,各产尘点配备废气收集和除尘设施。 配套建设厂区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运输车辆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或新能源汽车,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7、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采取合理布局、厂房封闭、基础减震、室内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严格控制运输车速,途经居民居住区时减慢车速、禁止车辆鸣笛,避免噪声扰民。8、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落实固废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及利用、处置措施。废润滑油(HW08)、脱硝剂、防水剂、脱模剂、固化剂的废包装材料(HW49)等危险废物,应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存档备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完善“三防”措施。除铁器检查收集的磁性物、生物质锅炉炉渣、除尘灰、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边角余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返回生产或外售综合利用。9、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除严格落实上述各项防渗漏措施外,项目设置3个土壤定期监测点位,营运期每年监测1次,监测指标包括建设用地45项基本因子和pH、石油烃(C10—C40)。后期应按照土壤环境监管的相关要求,调整优化土壤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等。10、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对各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的环境风险管控,MDI储存在卧式储罐中,储罐位于主车间喷胶车间,按要求规范设置事故围堰,确保满足罐体泄露后化学品收集暂存需求。热能中心设置截排水系统和容积不低于50m3的事故油池,确保导热油泄漏得到妥善收集暂存。规范设置厂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紧急切断设施等,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任何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由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和交通部****公司承担。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生态环境局备案,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11、《报告书》确定以削片车间、刨片车间、主车间、秸秆、原料车间、秸秆处理车间、原料堆场等主****中心划定200m卫生防护距离。据《报告书》调查,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分布有13户居民,****政府出具的《关于承诺搬迁****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敏感目标的函》(犍府函〔2022〕120号),在项目投运前完成相关居民搬迁工作。****政府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建设活动控制,****学校、医院、住宅、食品加工等环境敏感项目。12、《报告书》预测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35.51t/a,氮氧化物19.76t/a,VOCs2.00t/a,执行1.5倍削减替代标准。本项目新增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态环境局予以调剂解决。项目在取得总量审核意见前不得投入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1、做好了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做好了施工扬尘防治,落实了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优化了施工场地、施工机具布设,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做到了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施工迹地恢复工作。2、经现场调查,项目严格落实了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了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和废水收集系统,做好了初期雨水的收集,项目运营期不产生调施胶设备清洗废水、干燥废气除尘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制备浓水等生产废水,落实了初期雨水收集和处理措施。厂区内木材暂存区未建设遮雨棚,因此产生的木材堆场淋溶水经过截水沟和淋溶水收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全厂设置总排口1个,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投运前,近期所有污水通过罐****园区污水处理厂。3、经现场调查,项目已落实了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了分区防渗,主车间(施胶车间)、储罐区及围堰、应急事故池、静电湿法除尘区、柴油发电机室、危废暂存间等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主车间(除施胶车间外)、刨片车间、削片车间、木片处理车间、热能中心、机修五金间、化粪池、淋溶水池、初期雨水沉淀池等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办公区、生活区、木料堆场、厂区道路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水泥硬化处理。MDI 胶、防水剂、固化剂等各类化学品储罐和导热油储罐等采用了双层油罐,且采取架空或半地下埋设。4、已做好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参照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中“人造板制造”A 级绩效执行。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热能中心废气能达到《**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以及粉尘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 化 物50mg/m3 的 行 业 超 低 排 放 限 值 要 求 , VOCs 控 制 在50mg/m3,甲醛控制在5mg/m3。本项目所有布袋除尘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以及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要求。厂界氨气无组织监控点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测值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点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不高于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高于20mg/m3的要求。5、根据现场调查,调施胶、热压、铺装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 实际建设中由于采用了先进的拌胶工艺,该工序无需加热,常温下不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污染,且拌胶机为密闭设备,因此不产生废气排放。 铺装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前段拌胶工序中由于没有加热工序,在常温下进行生产,MDI胶在常温下不产生VOC挥发性有机物的特性(见质检报告),因此该工序不产生有机废气,仅产生颗粒物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和四根15m排7~10#气筒达标排放。 热压废气经引风机负压收集****中心焚烧处理。热能中心生物质炉燃烧烟气采用“炉内 SNCR脱硝+炉外SCR脱硝+旋风除尘”处理后,进入干燥工序回收余热用于木片烘干,干燥工序后的废气部分回至烟气二次混合室循环使用,其余部分采用“多管旋风除尘+静电湿法(喷雾)除尘”处理后经 1 根4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设置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1套,在线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NH3,并与生态环境系统平台联网。6、根据调查,生产车间采取了全封闭式厂房,各产尘工序采取了局部封闭、主要加工设备封闭、负压抽风等捕集措施,将含尘废气收集并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入了大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通道引至了楼顶排放。 已严格落实了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生产车间均采取全封闭式厂房,散装木质原料采取了密闭皮带输送,各产尘点配备了废气收集和除尘设施。 配套建设了厂区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运输车辆采用了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载货车辆或新能源汽车,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使用了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7、经现场调查,项目已严格控制噪声污染。采取了合理布局、厂房封闭、基础减震、室内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加强了管理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能实现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已落实严格控制运输车速,途经居民居住区时减慢车速、禁止车辆鸣笛,避免噪声扰民。8、已加强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落实了固废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及利用、处置措施。废润滑油(HW08)、脱硝剂、防水剂、脱模剂、固化剂的废包装材料(HW49)等危险废物,均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存档备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规范设置了危废暂存间,设置了规范的标识标牌,完善“三防”措施。除铁器检查收集的磁性物、生物质锅炉炉渣、除尘灰、边角余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已返回生产或外售综合利用。9、加强了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除严格落实上述各项防渗漏措施外,项目设置3个土壤定期监测点位,营运期每年监测1次,监测指标包括建设用地45项基本因子和pH、石油烃(C10—C40)。项目已进行了一期土壤监测,所有监测结果能够达标。10、项目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加强了对各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了其稳定正常运行,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的环境风险管控,MDI储存在卧式储罐中,储罐位于主车间喷胶车间旁,按要求规范设置了事故围堰,确保了满足罐体泄露后化学品收集暂存需求。热能中心设置了截排水系统和容积不低于50m3的事故油池,确保了导热油泄漏后能得到妥善收集暂存。规范设置了厂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紧急切断设施等,设置了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任何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由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和交通部****公司承担。针对项目特点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要求定期开展了应急演练。11、根据现场调查,环评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保护目标均已****园区工程搬迁),现状周边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目标分布。业主单****政府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建设活动控制,****学校、医院、住宅、食品加工等环境敏感项目。12、本项目已取得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颗粒物35.51t/a、二氧化硫39.41t/a、氮氧化物19.76t/a、VOCs2.00t/a,并执行了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验收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以上总量指标。 |
| 1、原环评设计使用高温导热油对拌胶机进行加热,实际建设中由于采用了先进的拌胶工艺,该工序无需加热,常温下不再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污染。2、原环评中铺装工序由于使用高温加热后的MDI拌胶,将产生有机废气,需经引风机负****中心充分燃烧并随着高温烟气引入刨花干燥机综合利用,实际建设中铺装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前段拌胶工序中由于没有加热工序,在常温下进行生产,MDI胶在常温下不产生VOC挥发性有机物的特性(见质检报告),因此该工序不产生有机废气,仅产生颗粒物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和四根15m排7~10#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为此已编制《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3、原环评中调施胶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作为固化剂调配添加水综合利用,实际建设后调施胶设备无需清洗、不产生清洗废水。4、原环评要求木质原料堆场应搭盖防雨棚,并落实防雨、放风、防渗“三防”措施。实际实施过程中,考虑原材料堆垛、拆垛作业安全因素,搭建遮雨棚不现实也不安全,因此无法落实搭建防雨棚要求,同时会因此新增堆场淋溶水产生,为此业主单位在露天堆场设置了截排水沟和淋溶水沉淀池,堆场淋溶****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厂未投入使用期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堆场淋溶水等将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为此已编制《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主要生产单元200m范围,范围内的所有敏感目标应在项目投产前完成搬迁。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本项目设置有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主要生产单元200m范围内。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保护目标均已****园区工程搬迁),现状周边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目标分布。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5424 | 0.5424 | 0 | 0 | 0.542 | 0.542 | |
| 0 | 1.9 | 1.9 | 0 | 0 | 1.9 | 1.9 | |
| 0 | 0.17 | 0.17 | 0 | 0 | 0.17 | 0.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39.41 | 0 | 0 | 0 | 0 | / |
| 0 | 4.03 | 19.76 | 0 | 0 | 4.03 | 4.03 | / |
| 0 | 20.96 | 35.51 | 0 | 0 | 20.96 | 20.96 | / |
| 0 | 1.66 | 2 | 0 | 0 | 1.66 | 1.66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食堂设置隔油设施、全厂设置3个化粪池(50+50+20m3),****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县工业集中****处理厂(****处理厂未投入使用期间,通过罐车将生活****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厂内污水预处理能力120m3/d | 生活污水间接排放,未监测 | |
| 2 | 堆场淋溶水收集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新增堆场淋溶水收集池(600m3),****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厂未投入使用期间,通过罐车将堆场淋溶****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监测结果达标 |
| 1 | 热压废气收集装置 | 超低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要求 | 热压工序所产有机废气经负****中心充分燃烧后汇入干燥用气一并处理 | 废气与干燥废气合并,监测结果达标 | |
| 2 | 工艺粉尘布袋除尘器 | 超低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要求 | 项目产生粉尘的工序主要有各原料加工工序如切削、刨片、筛分打磨等,以及主加工工序如铺装、裁板、砂光等,各产尘工序均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这些工艺粉尘废气经过处理后通过9个15m高工艺粉尘排气筒(DA001~005、DA007~010)达标排放 | 监测结果达标 | |
| 3 | 热能中心、干燥工序综合废气处理系统 | 超低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A级绩效要求 | 热能中心采用SNCR(炉内非催化还原)+SCR(炉外催化还原)脱硝工艺处理燃烧废气,燃烧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用于原料干燥,后随干燥废气一起经旋风除尘+湿式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 监测结果达标 |
| 1 | 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 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局部消声、隔音;厂房隔音、减震等。 | 项目厂界能实现噪声排放达标 |
| 1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区分为废包装收集区、灰渣收集区、废料收集区、粉尘收集仓等,生产线运行****回收站,****中心燃料,边角料作为原料回用,不合格产品作为次品外售,热能中心灰渣外售给复**生产厂家,软水制备废树脂由厂家回收。 2、废润滑油、废化学制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贮存于机修五金间内4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清运往资质单位。 3、生活垃圾设置收集桶,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1、在五金库房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区,分为废包装收集区、灰渣收集区、废料收集区、粉尘收集仓等,生产线运行****回收站,****中心燃料,边角料作为原料回用,不合格产品作为产品包装板使用,热能中心灰渣外售综合利用,无软水工序不产生软水制备废树脂。 2、废润滑油、废化学制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贮存于机修五金间内4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清运往资质单位。 3、生活垃圾设置收集桶,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储罐区设置围堰,按防渗分区落实基础防渗,设置应急事故池、导热油事故油池、自动报警监测仪、喷淋系统、消防器材及药剂等。 | 储罐区设置围堰,按防渗分区落实基础防渗,设置应急事故池、导热油事故油池、自动报警监测仪、喷淋系统、消防器材及药剂等。 |
| 本项目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在排水条件成熟前,由抽粪车****处理厂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水厂暂未投入运营)。****处理厂未投入使用期间,通过罐车将生活污水、堆场淋溶****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
| / |
| 本项目设置有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主要生产单元200m范围,该范围内的所有敏感目标应于本项目投运前完成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所有保护目标均已****园区工程搬迁),现状周边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目标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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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书》预测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35.51t/a,氮氧化物19.76t/a,VOCs2.00t/a,执行1.5倍削减替代标准。本项目新增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生态环境局予以调剂解决。项目在取得总量审核意见前不得投入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已取得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颗粒物35.51t/a、二氧化硫39.41t/a、氮氧化物19.76t/a、VOCs2.00t/a,并执行了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验收结果表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以上总量指标。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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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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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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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