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项目第三方污泥处置合作单位采购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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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处理厂运维项目第三方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本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答疑部分

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4.1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请问业绩合同中有明确总金额是大于150万且中标公示网页有总金额,但因项目在运营中,发票未开具达到150万元,是否能提供带有总金额大于150万的合同加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时间段的发票

回复: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均不低于150万元的业绩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所调整,详见下表:

序号

招标文件位置

调整前内容

调整后内容

1

第二章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

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

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合同未体现总金额的,合同中污泥处置含税单价*对应数量的总金额大于等于150万元为有效合同金额。

联合体投标的,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注:本通知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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