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上报的《望海街道**浜河岸绿化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已收悉。****办公室批转的《关于**县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101号)精神,对你公司上报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望海街道**浜河岸绿化工程经****(望街[2022]30号)批准概算总投资110万元。经审核确认,实际完成工程总投资738861.00元(浙中会师专审(2024)370号),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总投资648957.00元,待摊投资89904.00元。该项目资****公司自筹。
望你公司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及时结转“交付使用资产”,按照决算批复进行账务调整,并抓紧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特此批复。
****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