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5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招远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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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5-04-03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771(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中心

邮 编:2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城**清洁能源供热改造项目

罗峰街道**路9号****厂区内

****

******公司

关停并拆除现有1台75t/h、1台130t/h和1台150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配套的1台6MW抽凝和1台6MW背压机组。拟利用原有土地1966.89平方米建设3×116MW燃气热水锅炉(2用1备,备用方式为相互备用)及相关配套设备。项目改造后,依托原有建筑物,建筑占地面积3256.5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433.76平方米,构筑物占地1966.89平方米,并建设燃气热水锅炉及相关配套设备,同时依托现有化水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设施共计334台套。

1、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的锅炉废气经三根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2、无新增生活废水产生,烟气冷凝水经中和处理后进入软水水箱,用于供热管网补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盐水和树脂再生反冲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招****公司进一步处理。

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后一并带走,厂区不贮存;废润滑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