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 始价(万元、总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估价报告备案 号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 池开2025-2 |
金鑫路以东、丽华无纺布以南 |
金鑫路东侧 |
13281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4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324 |
324 |
5 |
****425BA0005 |
| 池开2025-3 |
金鑫以东、双平西路以北 |
双平西**侧 |
17699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2.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432 |
432 |
5 |
****425BB0012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4日,到********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4日,到**市清溪大道695号********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7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分局将在2025年5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池****管理中心(**市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5年5月7日8时至2025年5月16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地块“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情况
| 地块 编号 |
标准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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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总投资强度 (万元/亩) |
达产后亩均税收 (万元)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
排放标准 |
|
| 金鑫路以东、丽华无纺布以南 |
不小于1.4 |
不低于300 |
不少于30 |
不高于0.5 |
执行《排污许可证》 审核标准 |
| 金鑫路以东、双平西路以北 |
不小于2.0 |
不低于300 |
不少于30 |
不高于0.5 |
执行《排污许可证》 审核标准 |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八、****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分局
联系电话:(0566)****351
联 系 人:蒋先生
开户单位:****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银行**平天湖支行
帐 号:120********002562
****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