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第5包)更正公告(2025-JKPNCC-G3003 )(第5包)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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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第5包)更正公告(**** )(第5包)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15】

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第5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零星工程企业库选取项目(第5包)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三、原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10日

四、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供应商如属于**省省外企业、提供具备《**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的证明材料。”取消本条要求。

2.采购文件报价函中:“按《**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标准及收费不足2000.00元按2000.00元收费的 %作为结算价(费率报价),”更正为:“按《**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标准的 %作为结算价(费率报价),收费不足2000.00元按2000.00元作为结算价。”所涉及报价表均按此要求更正。标书代写

3.采购文件报价函注1:“最高限价: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标准收费,收费不足2000.00元按2000.00元,以最终审定施工价作为结算基准。”更正为:“最高限价:按《**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标准收费,收费不足2000.00元按2000.00元,以最终审定施工价作为结算基准。”标书代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董老师

办公电话:0817-****560转368754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先生

移动电话:151****0248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邮编:610000

(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817-****560转368686

移动电话:151****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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