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镇各村路面级配碎石材料采购
三、采购人:****
四、资金来源:自筹投资
五、建设地点:包别1:新联村;包别2:**新圩;包别3:**村;包别4:西新圩;包别5:山宁村。
六、建设规模:为**镇各村提供约5000吨级配碎石材料。
七、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八、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级配碎石要求及设计图(详见附件)
九、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级配碎石采购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十、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0.00元/吨
十一、成交价(人民币):本项目成交价为80.00元/吨(最终以实际过程中签认的工程量为准结算,最终结算以的实际发生量乘以相应单价结算,本合同只列明货物单价)
十二、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信誉要求:
(1)供应商单位无被**省外****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单位无被**省内的****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信用信息报告”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17日止(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包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2)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比选确认函(见附件)。
(5)用于本项目的碎石样品。
(以上资料准备一份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及样品不退还)前****(**市**区**镇**路1号)报名。
注: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包别或多个包别进行报名,报名资料须按包别分别提供。
十四、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5年04月18日10:00(**时间)
2、地点:****办公室。
3、供应商单位须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与比选活动。
十五、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项目不组织评审,由采购人根据递交的本项目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中随机产生。摇号按包别 1 至包别 5 顺序依次产生,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如下:
1、按照比选单位递交报名资料的顺序进行摇号,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由采购人代表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如合格的已登记的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将重新组织比选。
4、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告知比选结果,并在**市****公司公众号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十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
十七、付款条件:项目供货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在 6 个月内,依据双方确认的实际采购量,按照既定单价准确核算总价,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实际发生额的100%。
十八、履约担保: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是
(1)金额:□免收 □合同价的2% √定额收取:2000.00元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现金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结束后 10 日内退还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十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二十、特别提示
1、成交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供货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供应商单位,对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一旦成交,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供应商针对最高投标限价提出的任何异议。
3、供应商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采购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供应商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供应商单位不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能力,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4、供应商报价前需自行前往项目地进行勘探,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供应商需谨慎参与。
二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路1号
联系人:丁康康
电话:175****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