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分行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
2、招标人名称:****
3、招标人地址:**市**山大街西4号
4、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网点缴款、上门收款、自助设备卸钞款项清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和第五章)。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1.2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2.公正性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3.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财务能力要求
4.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4.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服务能力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县级以上机构配送能力;
5.2投标人能够熟练掌握现金清点技能,具有识别假币能力,熟悉点钞机、清分机具操作。
6.其他要求:
6.1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及递交
3.1.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方式:潜在投标人在上述期间须携带1、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至****(**市**区丽岛路46号)现场购买。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3.3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05月07日13:30时前递交至****二楼会议室(**市**区丽岛路46-1号)。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仪式于2025年05月07日13:30时在****二楼会议室(**市**区丽岛路46-1号)举行。标书代写
3.4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标书代写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东北新闻网(http://www.****.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山大街西4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方式:024-****3803-8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家乐
邮箱:****@qq.com
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工行**东长白支行
账号:330********00011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