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路、红山路及驼峰路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N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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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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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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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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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路、**路及驼峰路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名称 高小雅、 联系电话 150****9411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5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十楼开标8室
中标候选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万元) 获奖情况
第1名 **** 刘玄亮
陕261****40074
1342.481116
第2名 ****公司 刘全全
陕262****24898
1324.800875
第3名 **市****公司 高怀东
陕261****17995
1311.977467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5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4月1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得分(含业绩):21.92,商务标得分:63.67,信用得分:10.00,总得分:95.59;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技术得分(含业绩):19.68,商务标得分:63.99,信用得分:10.00,总得分:93.67;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技术得分(含业绩):19.77,商务标得分:63.51,信用得分:10.00,总得分:93.28。本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3日内回复,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开发区东环路**小区**四排403室,电话:150****9411。或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以上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5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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