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拥有的无形资产 | ||
| **** | ||
| 600 万元 | ||
| 2025-04-15 | 挂牌截止日期2025-04-28 | |
| ****拥有的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为********煤矿核减产能指标剩余原始产能指标,共计5万吨/年 (可折算产能5×0.8×200%)。 |
| **** | ||
| 914********8583860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市产业集聚区芒山路中段 | 经营规模大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 98043.7558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曾朝辰 | |
| 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金融分类||
| 董事会决议 | ||
| 拍卖 | |||
|
|
|||
| 不涉及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 130 万元 | |||
| 交易机构****交易所初审后)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
|||
| 一次性支付 |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国境内(不包含**区、**区和**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1、意向受让方请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130万元受让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未提交相关材料或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和购买。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和拍卖佣金;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煤炭核减产能指标)》,自《产权交易合同(煤炭核减产能指标)》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价款由受让方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在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70%返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剩余的30%交易价款由******公司进行监管。 《产权交易合同(煤炭核减产能指标)》签订后,由受让方所在省有关部门向**省有关部门出具产能置换指标函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取得**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或其他厅局出具的产能指标置换指标复函。待受让方将产能置换方案等相关****发改委****发改委等部委获得审查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剩余的30%交易价款返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因受让方原因,在转让方取得产能置换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受****发改委等部委获得审查通过,则满3个月后剩余的30%交易价款由******公司全部返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非因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转让,对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 (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煤炭核减产能指标)》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进入竞价程序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4)拍卖成交后,被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
|||
|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一切状况(包括瑕疵)及标的产能转让涉及的各地市有关煤炭产能转让的相关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 2、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公告期满后,若征集2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签约。 |
|||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 石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66****1908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