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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村街道2025年渣土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5日
项目概况
新村街道2025年渣土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新区**道725号东门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村街道2025年渣土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9731万元
最高限价:69.973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件; 2.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 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5日到 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新区**道725号东门三楼
方式: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与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9点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新区**道725号东门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新区**道725号东门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塘沽西半圆路28号
联系方式:022-****9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道725号东门三楼
联系方式:022-****9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伟翠
电 话:022-****9698
**** 2025年0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