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吴江区部分)前期研究的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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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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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区部分)前期研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联合体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牵头单位 **** ****0000MA1MF9988Q **市**新村1号 95(均分制) 780000元
2 成员单位 ****研究院****公司 913********951123Y **市十全街747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区部分)前期研究

服务范围:现行《总规》划定的同里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境内**沿岸500米范围。

服务要求:配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以下简称《总规》)修编工作开展,就涉及到**区的部分进行前期综合研究,梳理《总规》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历史遗留问题、规划发展诉求等,针对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提出合理对策,为后续总规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助力实现景区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统一。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总规》修编成果批复。具体实施时间及出成果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按合同约定)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金荆、陈羿君、茹李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苏财购告【2016】31号公示内容执行,以预算金额为基数,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100-500万元部分按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12000.00元,该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鲈乡南路1933号

联系人:茹李丽

联系电话:0512-****9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人民路905号

联系人:陶元倩、陈莉

联系电话:0512-****9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元倩、陈莉

电话:0512-****920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文件.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5
中标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太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吴江区部分)前期研究的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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