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短期利用招商公告
为提升土地经济效益,我司现有15宗土地拟进行短期招租,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块信息详情
| 序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亩) |
| 1 |
海头镇地块 |
624 |
| 2 |
王五镇地块 |
659 |
| 3 |
排浦镇地块 |
812 |
| 4 |
光村镇地块 |
460 |
| 5 |
峨蔓镇地块 |
1660 |
| 6 |
大成镇地块 |
213 |
| 7 |
东成镇地块1 |
482 |
| 8 |
东成镇地块2 |
1447 |
| 9 |
东成镇地块3 |
620 |
| 10 |
新州镇地块1 |
486 |
| 11 |
新州镇地块2 |
733 |
| 12 |
新州镇地块3 |
420 |
| 13 |
新州镇地块4 |
1481 |
| 14 |
新州镇地块5 |
1155 |
| 15 |
新州镇地块6 |
207 |
注:以上面积以实际用地测量面积为准。
二、招商内容和期限
1.招商内容
公告期内,****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地块位置、现状等信息,确定投资意向并提交报名材料,租金价格面议。
(1)出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2)投资期限内,投资方只可以使用地块种植粮食经济类作物,投资方在委托地块所得收入以及通过申报争取的**资金归投资方所有,我司不参与经营分配。
(3)投资方需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内种植短期农作物,原则上仅限于种植一造短期经济作物。
三、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资格。
(1)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应具备良好信用,不属于征信失信人员。
2.投资人具有种植经验或管理经验。
3.投资人为自然人需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种植投资计划。
(2)投资人为企业单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商行政管理局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资人应具备良好信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完善,经营场所稳定,不属于异常名录企业和黑名单企业。
3.投资人的企业注册经营范围应适合于本项目,其中应包括农产品种植、生产、销售等经营内容。
4.投资人为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种植投资计划。
注:以上所有资料统一签章。
四、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限内,有意****公司取得联系,进行实地考察。
五、联系方式
公 告 人: ****
联系地址:**省**市那大****花园C18栋商铺一楼14号
电 话:0898-****0352/188****7978
联 系 人:李先生
****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