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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5日 18:05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黄芬笙,林芳芳,黄仪 | ||
| 总成交金额 | ¥52.2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魏雨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439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闽江公园**园二层东侧办公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35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建新镇冠浦路152号22#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4398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采购包1:
| **** | **省**县**镇高新大道1-1号中海寰宇天下43楼827单元 | 522,000.00元 | 南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总价):522000元 |
采购包1(南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 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南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 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 522,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黄芬笙 |
| 评审专家: | 林芳芳 、 黄仪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闽招协 [2021]32 号文件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① 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 (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中信银行**乌山支行,账号:811********0062687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公园保洁服务采购项目: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省****公司因评审条款“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正确填写标的名称,资格审查不通过;
**市丹青林业有限 公司未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每月按时向本项目所有员工发放工资,工资发放时间须在承诺函中明确体现”,不满足《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文件中第8点 1.2.3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其余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名称:****
地址:**市**区闽江公园**园二层东侧办公楼
联系方式:0591-****350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建新镇冠浦路152号22#3楼
联系方式:0591-****43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雨梅
电话:0591-****4398
****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