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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5年度医保局本级大额项目预算评审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竞采公告(服务类)
(竞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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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一)开展2025年项目预算评审(以下简称“预算评审”)。评审方式:1.参加现场预算评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专人(原则上不少于1人)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预算评审会,并出具供应商评审意见。2.非现场预算评审。采购人直接将预算金额较大且专业性强的预算项目提交供应商评审,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项目方案和清单后,单项金额50万以下3个工作日内、50万以上(含50万)项目7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审意见和建议,并出具项目预算评审正式报告。
(二)开展2024年度中央财政转移区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复评工作(不需赴区县现场复评)(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复评”)。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安排专人于20天内,完成2024年度中央财政转移区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复评工作,并分别出具绩效评价复评正式报告。
(三)协助开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安排2人现场协助采购人,于协议签订后10日内,完成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评估报表统计、评估报告撰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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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0 | 1(项) | ¥55000 |
| 需求描述 |
(一)开展2025年项目预算评审(以下简称“预算评审”)。评审方式:1.参加现场预算评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专人(原则上不少于1人)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预算评审会,并出具供应商评审意见。2.非现场预算评审。采购人直接将预算金额较大且专业性强的预算项目提交供应商评审,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项目方案和清单后,单项金额50万以下3个工作日内、50万以上(含50万)项目7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审意见和建议,并出具项目预算评审正式报告。
(二)开展2024年度中央财政转移区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复评工作(不需赴区县现场复评)(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复评”)。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安排专人于20天内,完成2024年度中央财政转移区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复评工作,并分别出具绩效评价复评正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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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2025年项目预算评审(以下简称“预算评审”)。评审方式:1.参加现场预算评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专人(原则上不少于1人)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预算评审会,并出具供应商评审意见。2.非现场预算评审。采购人直接将预算金额较大且专业性强的预算项目提交供应商评审,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项目方案和清单后,单项金额50万以下3个工作日内、50万以上(含50万)项目7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审意见和建议,并出具项目预算评审正式报告。
(二)开展2024年度中央财政转移区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复评工作(不需赴区县现场复评)(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复评”)。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安排专人于20天内,完成2024年度中央财政转移区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复评工作,并分别出具绩效评价复评正式报告。
(三)协助开展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供应商安排2人现场协助采购人,于协议签订后10日内,完成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评估报表统计、评估报告撰写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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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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