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50410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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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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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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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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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4-15 16:1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50,000元 人民币
2,737,900元 人民币

2025****处理厂运维项目第三方污泥处置**单位采购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本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答疑部分

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4.1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请问业绩合同中有明确总金额是大于150万且中标公示网页有总金额,但因项目在运营中,发票未开具达到150万元,是否能提供带有总金额大于150万的合同加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时间段的发票

回复: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均不低于150万元的业绩才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二、补遗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有所调整,详见下表:

序号

招标文件位置

调整前内容

调整后内容

1

第二章前附表1.4.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

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泥处置)。

注:投标人提供污泥处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合同未体现总金额的,合同中污泥处置含税单价*对应数量的总金额大于等于150万元为有效合同金额。

联合体投标的,任一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注:本通知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4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5
信息变更
5000012025041002508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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