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剧热血芳华江阳艺术宫演出“灯光、话筒等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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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川剧《热血芳华》**艺术宫演出“灯光、话筒等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川剧《热血芳华》**艺术宫演出“灯光、话筒等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第五章

四、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比选邀请在“大数据平台(https://www.)”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止,每天09: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 **市**区佳乐****中心)16号楼1703号 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现场缴费,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七、递交申请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 09:30--10:00(**时间)。

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申请文件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八、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市**区佳乐****中心)16号楼1703号。
九、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22日 10:00(**时间)。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市**区南极路1号楼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189****8188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佳乐****中心)16号楼1703号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830-****028

二〇二五年四月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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