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公告]宁海县科技大道23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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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公告]**县科技大道23号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4-15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4-27 发布人:****中心

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 项目编号 保证金 支付方式 挂牌时间 企业性质 监测编号 资产概述 项目详细信息 房产权证编号 地址 建筑面积 证载权利人 建成时间 已用年限 腾空日期 托管单位 瑕疵问题 房屋现状 规划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土地面积 不动产证号 其他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延牌规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报价方式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纳时间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交纳账号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 标的评估值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转让方注册地(住所) 转让方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注册资本(万元) 转让方经济类型 转让方企业类型 转让方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经营规模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县科技大道23号
746.811000万元****
****000银行转账
2025-04-15 至 2025-04-27国资
GR2025NB****078标的位于自在城小区南门旁,原为自在城小区售楼处。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主要建筑日期为2012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评估对象权利人为宁****公司,房屋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49年9月17日。室内为普通装修,评估对象所在地块**竹泉路、南至科技大道、西至桃园北路、北至河流,评估对象临南面,人流量一般,商办集聚度一般,配套设施较齐全。评估对象附近有18路、336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均可到达,交通较便捷。(上述摘自评估报告)
1081.29平方米****
空置
676.2㎡浙(2018)**县不动产权第****025号
2025-04-1510个工作日
一次性支付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0)个周期
一、该房屋房龄超8年存在房屋设施设备老旧等情况,需受让人自行承担保修责任。二、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标的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机关确定为准。****中心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若有关部门要求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三、标的物在买卖过户过程中须符合**市购房政策,意向方应自行充分了解,如因政策的原因造成无法过户,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现状由意向方自行查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六、移交时,受让方须支付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如有),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七、本次交易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意向方不得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等贷款方式。 八、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合同签订后,并已交纳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九、转让方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 十、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15:00止。 十一、标的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第三个工作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统一安排看样或由意向方自行查勘)。看样联系人:柯老师0574-****6553 。十二、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10:00。 十三、转让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十四、保证金交纳:保证****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十五、手续办理及服务费收取: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市宁穿路1901****中心3楼316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挂牌交易合同,向****支付成交服务费(甬产权〔2022〕2号 ),并按要求交纳成交款。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1.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经营能力。 3.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无不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或其他不良信息名单的。
放弃或不涉及
允许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00元。报名就交纳
挂牌截止日15: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11********90001349
****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委2024-12-17
2024-10-31中瑞评报字【2024】第302101号
******省**市**区甬江大道2022号76幢1-1
沈洲捷5500.000000
国****公司(企业)****公司
913********081402A中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孙老师****6898
0574-****5400
**市**区宁穿路1901号http://ww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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