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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55号)等规定,我局****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申请,依据《**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17号公告)的规定,现予以公示。涉及直接关系本人重大利益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限内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751-****099,联系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地址:**县龙仙镇**路1号。
特此公示。
附表:加油站经营变更公示表
| 内容 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企业名称 |
中国****公司广****加油站 |
****加油站 |
| 主要负责人 |
陈滨 |
许学龙 |
**县应急管理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