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47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刘张村 、人民东**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900 | 建筑密度(%): | ≤24.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647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823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58.374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009 | |||
| 起始价: | 558.3749万元 | 加价幅度: | 1.942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15日 到 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cn/sxjy/)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15日 到 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cn/sxjy/)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 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15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zrzyt.****.cn/sxjy/)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5月06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9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 (二)本次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以上税费由受让人另行缴纳。 (三)本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四)****号宗地,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在建设中发现其它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进行现场保护,并第****文物局进行文物调查。 (五)****号宗地,养老托****社区党群服务用房均按每百户30 ㎡配建,每千常住人口托位不少于8个;物业服务设施用房按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公租房按总建筑面积的1%配建;电动自行车车停放场所按照每户0.4-0.7个停车位进行核算,停车位面积不低于2.0 ㎡/个,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车位不少于总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的50%;配建装配式建筑不低于**建筑面积的30%;符合国家对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七)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九)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大街15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38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