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54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园区一零四国道东侧辅料仓库南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5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35434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A0071|****724BA0085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239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5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5月16日 | ||||
| 备注: 地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13日 到 ****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13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13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5月06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现场踏勘了解挂牌交易的宗地,对宗地现状和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宗地现状和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无异议,同意接受其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缴入蕉**财政。出让宗地****中心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负责交付。出让宗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24个月内竣工,并按时到****办理开竣工申报手续。 (三)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将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 (四)受让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市蕉**注册成立****公司(已在蕉**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人如需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受让****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若受让人逾期不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变更手续的,逾期之日起****公司,新公司需按以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六)在规定的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转入网上拍卖,通过网上拍卖确定竟得人,具体规则见网上交易系统。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看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公告及交易须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蕉**坪塔路2号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3-****87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431****34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