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优质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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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5年优质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筛选适应我区生态条件、农民种植习惯以及稳产性、抗逆性较好的优良水稻品种,引导农民选用良种,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和水稻生产安全,决定公开遴选1家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实施规模。项目实施地点石公桥镇,项目实施总面积200亩(其中:中稻100亩、晚稻110亩),展示示范品种36个(其中:中稻16个、晚稻20个)。

(二)工作任务。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区播种、育秧、移栽、田间管理(含秧田和**)、收割以及购置所需的生产资料(种子除外)等;负责筹备现场观摩会;配合开展田间调查监测、专家跟踪评价和实收测产等工作。

(三)项目经费。优质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省厅给予适当补助,以省厅最后确定的经费为准。项目实施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一次性支付补助经费。

二、参加遴选人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遴选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遴选申请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六)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

(七)遴选评分细则中所列出的各项证明材料(见附件)。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共3份。

四、遴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1日

报名地点:**市紫菱路1099****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丽平,联系电话:158****3083。

****

2025年4月15日

鼎**2025年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实施单位遴选评分表

参选单位: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1

资质条件

(10分)

****管理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的记5分,未满2年的不记分;有近三个月内有税务缴纳、社保缴纳证明的记5分,否则不记分。


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缴纳、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2

种植基地

(10分)

2025年,在规定区域里集中连片流转水田面积200亩以上(含200亩)的记10分;不足200亩或田块分散插花、不集中连片的不计分。


提供土地流转合同以及农户花名册。同时,****村委会出具的土地流转、田块集中边片证明以及现场照片。

3

设施设备

(20分)

拥有旋耕机、收割机等农业生产机械5台及以上的记10分,不足5台的按比例计分;拥有各类运输、服务车辆2台及以上的,记10分,不足2台的按比例计分。


提供农业机械、车辆等设备明细表以及购置发票复印件。

4

技术力量

(10分)

拥有农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业人员2人及以上的记10分,不足的按比例计分。


提供相关人员毕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

项目管理

(20分)

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项目实施计划、人员管理方案、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的,每项记5分,最多记20分。


提供项目的实施计划、人员管理方案、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资料。

6

工作业绩

(30分)

近3年内承担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每个记5分。最多记30分。


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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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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