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棚及
医技楼安全通道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政府采购行为,根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非机动车棚及医技楼安全通道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公司积极报价。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时间
1.项目名称:******非机动车棚及医技楼安全通道改造;
2.工程内容:**非机动车棚及医技楼安全通道改造;附带电动车充电桩搬**装;院内隔离板拆除等工程;
3.项目单位:****;
4.项目预算:人民币9万元。具体详见业主提供的清单(报名时向单位项目负责人索取)。
5.项目建设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工,(报名时需向业主单位签订如期完工承诺书,并保证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投标挂网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自行勘查现场,费用自理。
7.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2日,(工作日上午08:00-11:30 下午14:00-17:00)逾期概不受理。
本项目采用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递交材料时,需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详见资格审查内容。
二、投标人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的企业;
5投标人报名时须递交材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盖章),具体详见资格审查内容;
6.商务标密封装订,****公司及法人公章,标书内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袋明确标识项目名称。(标书未按要求装订、密封、未盖公章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7.投标人需按照清单要求的材料品牌和规格进行施工,否则业主单位有权不予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
1.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材料时,由项目单位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3)在**县境****公司,取消投标资格;
3. 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审查不合格的,本单位不予受理。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采购方式(开标、评标的方法、方式)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17时01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2号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3.报价要求:须提供工程总额报价及详细分项清单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工、材料、运输、税费(增值税)、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得额外追加费用。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4.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则,现场拆封报价文件,采用“有效最低价中标法”;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作废。
五、 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
地址:**县店埠镇**路3号
联系人:王在付
联系电话:0551-****1355
六、温馨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必须遵循《**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投资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监管,诚信投标及履约。
2、结算方式:以审计价格为准,综合单价包括货物采购、运输、装卸、施工、辅材、安装、维修、利润、税金、以及验收。质保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本次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标活动少于三家,招标取消。****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