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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区寿安镇百花路1791号 | 586,600.00元 | 97.68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9900 | C****9900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检查项目 | 对**辖区内涉及水、噪音、大气等所有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 | 根据排查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形成《**市**区生态环境问题汇总表》(排查检查台账),每月不低于20个生态环境问题,并统计相关数据。梳理排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照片及视频,按采购人要求,每1-2月形成视频报。本次排查检查项目结束时,根据项目整体开展情况,形成《**市**区生态环境问题汇总视频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 |
李浪、王飞、卢以微(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一次性收取,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采用固定费率(100万元及以下费率为1.5%;)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9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品目:C****9900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2、采购包预算/限价金额:600000元;
3、计划编号:510********200008629;
4、监督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28-****7142;
5、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因系统固化原因,支付时限按工作日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进度款,服务期满4个月,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因系统固化原因,支付时限按工作日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尾款,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因系统固化原因,支付时限按工作日执行),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名称:****
地址:**市**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6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区**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41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90/****977-811(文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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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