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林业局: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24〕1号)精神,结合我局《全面实施林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闽林计财〔2019〕18号)的职责分工,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形成2024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现随文报上,请审核。
附件:
1.2024年度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2024年度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2024年度国土绿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4.2024年度林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5.2024年度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表
****
2025年03月20日
附件1
2024年度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绩效
自评表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办理防治性采伐证9000亩,完成采伐9000亩,占任务的 100%,采伐迹地清理16475亩,占任务的 100%,采伐疫木38530m3,送达疫木除害场点38530m3,完成除害处理38530m3,疫木除害处理完成率100%,完成下洋疫情小班采伐1946亩,占任务的 100%,重点针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疫情林区,有效阻断病虫害传播链条。推行生物防治、物理诱控等绿色技术,挂设诱捕器150套,诱捕松墨天牛11666只;通过以菌治虫,释放绿僵菌菌剂防治松墨天牛10300亩,喷施绿僵菌7250斤,可有效减少松材线虫病的传播。按照“监测全覆盖、巡查无盲区”的要求,确保松材线虫病及时发现、迅速除治,部署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秋季普查工作,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任务小班面积92.9742万亩,实际完成监测普查面积小班104.3483万亩,完成率达112%。经调查4-10月发生死亡松树351株,其中:秋季普查发生死亡松树327株,本次普查取样检测257份,经镜检鉴定松材线虫0份,杂线虫257份。已完成了全部死亡松树除治。通过实施防治效果公式等措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社会满意度及基层防治队伍专业培训覆盖率100%,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联防共治格局。
林业站建设项目。****林业站2024****林业站建设项目,工程地点龙****林业站,资金20万元,改造面积为386.33平方米。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完成****林业站1个、建设森林步道长度3公里、防治性采伐面积0.9万亩、图斑监测数据汇总数量1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提高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客观、公正评价**区2024年度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实绩与成效,并为兑现和管理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建立**档案等提供基础数据。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对象:****。
范围:**市**区2024年度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原则: 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统一、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评价指标体系:从财政资**排和使用情况、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3个方面,设定三级指标。
评价方法:采取因素法分配。
评价标准:按照《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文件要求的绩效目标表执行。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已按计划完成和实现,项目实施后有预期产出效益。我区2024年度林业生态保护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总分值97分(详见附件5-4),综合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从财政资**排和使用情况、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3个方面,设定三级指标,对绩效目标值完成情况和实现程度进行打分评价,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项目过程情况。已按施工合同内容及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工程质量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三)项目产出情况。数量指标:****林业站1个、建设森林步道长度3公里、防治性采伐面积0.9万亩、图斑监测数据汇总数量1个。
质量指标:死亡松树清理100%、项目任务完成率100%、全省无公害防治率100%、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90%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涉林事项办理到户数20户、涉林重大案件发生数与上一年度同比降幅1%。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建立绩效目标考评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及时跟踪问效,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控制。区级下达资金较迟,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六、有关建议
建议上级及时下达各项专项资金,使各项资金能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 专项名称 | 林业生态保护专项 | ||||||||||
| 主管部门 | ****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
| 项目资金(万元)(10%)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3.95 | 123.95 | 91.00 | 10 | 73.42% | 7.0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森林步道**每公里补助标准15万元/公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补助标准20万元,****林业站1个,建设森林步道长度3公里,防治性采伐面积0.9万亩 | 森林步道**每公里补助标准15万元/公里,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补助标准20万元,****林业站1个,建设森林步道长度3公里,防治性采伐面积0.9万亩 |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成本指标(10%) | 经济成本指标 | 森林步道**每公里补助标准(万元) | ≤15 | 15 | 5 | 5 | |||||
| 自然保护地调查监测及智慧化建设补助标准(万元/个) | |||||||||||
| 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及保护补助金额(万元) | |||||||||||
| 自然保护地**本底调查(含地质遗迹)补助标准(万元/个) | |||||||||||
| 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补助标准(万元) | ≤20 | 20 | 5 | 5 | |||||||
| 产出指标(40%) | 数量指标 | 完成固定样地调查个数(个) | |||||||||
| ****监测站维护数量(个) | |||||||||||
| ****林业站个数(个) | ≥1 | 1 | 5 | 5 | |||||||
| 建设森林步道长度(公里) | ≥3 | 3 | 5 | 5 | |||||||
| 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公里) | |||||||||||
| 配备无人机的数量(个) | |||||||||||
| 管护用房建设面积(平方米) | |||||||||||
| 实施湿地保护修复个数(个) | |||||||||||
| 具备执法条件和相****机关数量(个) | |||||||||||
| 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数量(个) | |||||||||||
| 开展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数量(个) | |||||||||||
| 自然保护地开展调查监测及智慧化建设的数量(个) | |||||||||||
| 自然保护地开展**本底调查(含地质遗迹)的数量(个) | |||||||||||
| 自然保护地(含世界地质公园)开展宣教设施改造提升的数量(个) | |||||||||||
| 防治性采伐面积(万亩) | ≥0.9 | 0.9 | 5 | 5 | |||||||
| 图斑监测数据汇总数量(个) | ≥1 | 1 | 5 | 5 | |||||||
| 完成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面积(万亩) | |||||||||||
| **或改建防火队伍数量(个) | |||||||||||
| 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 |||||||||||
| 新增市、县级植物园数量(个) | |||||||||||
| 省级林长制督查激励市县(个/年) | |||||||||||
| 质量指标 | 固定样地检查合格率(%) | ||||||||||
| 最美古树群古树保护率 | ≥80 | 80 | 5 | 5 | |||||||
|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 | ≥90 | 90 | 5 | 5 | |||||||
| 项目建设合格率(%) | |||||||||||
| 全省无公害防治率(‰) | ≥85 | 100 | 5 | 5 | |||||||
| 采购物资装备质量合格率(%) | |||||||||||
| 时效指标 | 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 | ≥100 | 100 | 5 | 5 | ||||||
| 死亡松树清理(%) | ≥95 | 95 | 5 | 5 | |||||||
| 项目任务完成率(%) | ≥90 | 100 | 5 | 5 |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森林旅游产值(%) | |||||||||
| 重点生态区商品林赎买林农收入增加(元)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涉林事项办理到户数(户) | ≥20 | 20 | 5 | 5 | ||||||
| ****中心(自然教育场所)对外开放比例(%) | |||||||||||
| 林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
| 改造提升后生态产品的受益人数(万人) | |||||||||||
| 涉林重大案件发生数与上一年度同比降幅(%) | ≥0.5 | 1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8 | 0 | 5 | 5 | ||||||
| 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0.21 | 0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 林农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总分值、评价总分(S) | 97 | ||||||||||
| 评价等级 | ◆优(S≧90)□良(90>S≧80)□中(80>S≧60)□差(60>S) | ||||||||||
附件2
2024年度**区林业经济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省支持现代花卉苗木生产发展政策,加快我区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步伐,提高我区花卉产业集约管理经营水平,根据《****财政厅****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龙财农指(2023)51号)文件精神,经项目业主申报、省级审核、项目评审、公示和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实施2024年林业经济花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由**市**区龙****公司在**镇枫林村实施2024年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现代花卉生产智能温室3840平方米,补助资金75万元。
全区完成**机耕道建设与维修102.3公里,占计划的100.69%,受益竹林面积16910亩,其中****机耕道5.1公里,占计划的102.0%,受益竹林面积1410亩;维修**机耕道102.3公里,占计划的102.3%,受益竹林面积15500亩。****基地完成建设面积5204亩,占计划的101.64%。林农受益人数500人。
目标任务已按原计划顺利进行,通过对我区**机耕道建设与维修,提高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竹材运输成本,增加竹农收益;通过建设竹林喷(滴)灌设施,提高竹林产笋量和竹林质量,增加竹农收入;****基地建设,改善竹林生长环境,促进竹子生长,提高了竹林质量,增加竹农收入。服务竹农质量满意度达95%。
全区实施林下经济面积2000亩,其中实施林下经济项目19个,林下养殖项目5个。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龙林种〔2023〕22 号)精神,下达我区项目绩效目标**花卉温室大棚0.375万平方米,我区2024年10月份**市**区龙****公司完成**智能温室面积3840㎡,均配套建设移动苗床、负压风机、内循环机、宣传牌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
1. 进行绩效评价的主要目的是加强项目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公共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2. 绩效评价目的为检查核实2024年度现代竹业项目成果,客观、公正评价其工作实绩与成效,并为兑现和管理项目补助资金、建立**档案等提供基础数据。
对象和范围:
1.**市**区龙****公司在**镇枫林村完成**智能温室(需具备调温、调湿、防虫等功能)面积3840㎡,并均配备移动苗床、负压风机、内循环机、宣传牌等设施。
1. 全区各乡(镇)、国有林场实施的现代竹业**机耕道建设与维修、建设竹林喷(滴)灌设施、****基地建设等补助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省局随同资金分配文件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等开展自评工作。
2.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23〕51号)、《****财政厅 ****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的通知》、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的要求,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的要求,开展三级评价指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评价体系。
3.评价方法:按照2024年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的要求,从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逐一评价。按照2024年省级现代竹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的要求,从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逐一评价。
4.评价标准: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已按计划完成和实现,项目实施后有预期产出效益。我区2024年度林业经济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总分值96分(详见附件5-4),综合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项目决策情况:根据《****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23〕51号)文件精神,根据各乡镇申报项目情况,结合上级下达计划任务经公示后分解下达到相关乡镇目标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要求、技术要求、补助标准和验收结算等。由各乡(镇、林场)将任务落实到责任主体,并落实到村及具体山头地块,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项目过程情况: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了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资金使用情况、工程造价审核报告等资料。
技术标准及各项指标按照《****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技术规程和有关要求。
(三)项目产出情况:各相关项目完成或超额完成,**花卉温室大棚3840平方米,项目建设质量合格率达100%。详见绩效自评表(附件5-4)。
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机耕道建设与维修102.3公里,占计划的100.69%;丰产竹林示范片完成建设面积5204亩,占计划的101.64%。林农受益人数510人
质量指标:实现竹产业产值持续发展、竹产业产值增长5.2%。
成本指标:投入资金控制率100%。详见绩效自评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通过对我区**机耕道建设与维修,提高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竹材运输成本,增加竹农收益;通过建设竹林喷(滴)灌设施,提高竹林产笋量和竹林质量,增加竹农收入;****基地建设,改善竹林生长环境,促进竹子生长,提高了竹林质量,增加竹农收入。服务竹农质量满意度达95%。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认真组织开展调查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调查****林业站、林场技术人员实地调查申报,区林业局组织营林绿化股技术人员和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技术人员深入项目申报村山场实地核实和调查规划,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我区严格按照《****财政厅 ****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要求,严格管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竹农科学育竹技术。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竹农的集约经营意识和科学育竹技术,同时使竹林经营者自觉、严格按照竹林培育技术规程进行实施,我区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林业站长进行宣传和培训;二是通过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对实施项目的竹农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技术指导;****政府信息公**台宣传项目建设任务安排、建设质量要求和补助标准、组织实施要求等。
4.落实挂钩责任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为认真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区林业局****机关干部挂钩项目实施乡镇的工作责任制,****机关挂钩干部不定期深入挂钩乡镇村进行宣传发动、检查督促、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五、有关建议
建议增加我区现代竹业项目资金规模,提高项目补助标准,以提高竹农积极性和项目建设质量与成效,进一步提高我区竹业产值。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 专项名称 | 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 ||||||||||
| 主管部门 | ****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
| 项目资金(万元)(10%)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91.00 | 291.00 | 171.00 | 10 | 58.76% | 6.0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花卉温室大棚0.375万平方米;******社、家庭林场、****林场、股份林场等5家,**机耕道建设100公里,****基地建设面积0.5万亩,****基地面积0.2万亩 | **花卉温室大棚0.375万平方米;******社、家庭林场、****林场、股份林场等5家,**机耕道建设102.3公里,****基地建设面积0.52万亩,****基地面积0.2万亩 |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成本指标(10%) | 经济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控制率(%) | ≤100 | 100 | 5 | 5 | |||||
| 产出指标(40%) | 数量指标 | 新增县级****基地(个) | 1 | 1 | 5 | 5 | |||||
| 竹产业新产品(个) | |||||||||||
| 竹产业新技术(个) | |||||||||||
| ******社、家庭林场、****林场、股份林场等数量(家) | ≥5 | 5 | 5 | 5 | |||||||
| 补助科研项目(个) | |||||||||||
| 推广先进、成熟、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数量(个) | |||||||||||
| **机耕道建设(公里) | ≥100 | 102.3 | 5 | 5 | |||||||
| **花卉温室大棚面积(万㎡) | ≥0.375 | 0.384 | 5 | 5 | |||||||
| 认定命名省级花卉种质**库(圃)数量(个) | |||||||||||
| ****基地建设面积(万亩) | ≥0.5 | 0.52 | 5 | 5 | |||||||
| ****基地面积(万亩) | ≥0.2 | 0.2 | 5 | 5 | |||||||
| 检测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批次)壤批次 | |||||||||||
| 林业种苗科技攻关项目选择优良材料(份) | |||||||||||
| 质量指标 | 县级****基地面积达标率(%) | ≥90% | 90% | 5 | 5 | ||||||
| 实现竹产业产值持续发展(%) | |||||||||||
|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经营规模达标率(%) | ≥90 | 90% | 5 | 5 | |||||||
| 科研成果验收合格率(%) | |||||||||||
| **花卉温室大棚建设质量合格率(%) | ≥95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任务完成率(%) | ≥90 | 100% | 5 | 5 | ||||||
| 项目验收率(%) | ≥90 | 90% | 5 | 5 |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全省花卉苗木全产业链总产值提升(亿元) | ≥50 | 50 | 5 | 5 | |||||
| 实现竹产业产值持续发展(%) | ≥6 | 6% | 5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项目参与户数量(户) | ≥90 | 90 | 5 | 5 | ||||||
| 举办林业科技推广培训班完成比例(%) | |||||||||||
| 受益花卉企业数(个) | ≥1 | 1 | 5 | 5 | |||||||
| 受益林农(人) | ≥500 | 500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科研参与者满意度(%)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经营主体满意度(%) | ≥90 | 100% | 5 | 5 | |||||||
| 林农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总分值、评价总分(S) | 96 | ||||||||||
| 评价等级 | ◆优(S≧90)□良(90>S≧80)□中(80>S≧60)□差(60>S) | ||||||||||
附件3
2024年度国土绿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4年完成植树造林30080 亩,占任务20450亩147.1%。包括:重点区域林相改善2904亩,占任务2750亩的105.6%(新造823亩、改造2081亩,分别占任务800亩、1950亩的102.9 %、106.7%),其中:绿色通道(景区景点)新造823亩、改造1331亩,城乡一重山改造150亩,江河流域改造600亩;新造丰产油茶林10753亩,占任务10000亩的107.5 %;低产油茶林改造4645亩,占任务4500亩的103.2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507 亩,占任务500亩的101.4%;松林皆伐改造提升3871亩,占任务3800亩的101.9%;其它造林更新7400亩,占任务3000亩的246.7%。森林抚育76238亩,占总任务75000亩的101.7%,其中:松林择(间)伐抚育19411亩,占任务18900亩的102.7 %;抚育间伐856亩,占任务800亩的107.0%;其它森林抚育55971亩,占任务55300亩的101.2%。封山育林22191亩,占任务22000亩100.9%。目标任务已按原计划顺利进行,通过对我区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可以提高我区森林**数量和质量。经过抚育管护,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我区森林覆盖率,培育健康、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林业可持续经营和林农增收明显,群众满意度达95%。
2024年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建设75万元。******公司保障性苗圃完成培育苗木143.55万株;**连拱钢架大棚2080㎡,大棚内设喷灌系统,工程面积2080㎡;配套排水系统工程1项,长度194m。已完成圃内主干道2055㎡;苗圃搬运机轨道系统1条,长度633.8m。土壤改良2300㎡。监控系统1套、机井1口、材料仓库126㎡、灌溉给水工程1项、宣传牌1块。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目的为检查核实2024年度国土绿化补助项目成果,客观、公正评价其工作实绩与成效,并为兑现和管理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建立**档案等提供基础数据。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全区各乡(镇)、国有林场实施的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珍贵树种造林、森林村庄建设、村庄绿化等补助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省局随同资金分配文件分解下达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等开展自评工作。
2.评价指标体系:按照《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龙财农指〔2023〕51号文件,下达2024年省级国土绿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的要求,开展三级评价指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评价体系。
评价方法:按照2024年省级国土绿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的要求,从一级指标(产出、效益、满意度)、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进行逐一评价。
4.评价标准: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已按计划完成和实现,项目实施后有预期产出效益。我区2024年度国土绿化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总分值96分(详见附件5-4),综合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分别按2024年1-5月、6月、9月2024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监控(评价)表进行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进一步明确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要求、技术要求、补助标准和验收结算等。由各乡(镇、林场)将任务落实到责任主体,并落实到村及具体山头地块,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项目过程情况:技术标准及各项指标按照《****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造林绿化成果自查验收工作的通知》、《2024年造林绿化成果自查验收办法》、《**省松林改造提升技术要点》(闽林〔2022〕5号)、《造林技术规程》(DB35/T 84-2020《森林抚育技术规程》(DB35/T 1964-2021)等造林技术规程和有关要求。
(三)项目产出情况:
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植树造林面积30080 亩,森林抚育面积76238亩;森林村庄建设2个、“互联网+全面义务植树”基地建设1个;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1处,良种和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苗木培育40.2万株。
质量指标:造林成活率≥85%、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85%、古树名木成活率80%、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对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景观方面有明显效果。造林、森林抚育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到位,群众对造林绿化满意率达96%、对林木良种培育满意率达92%。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及时分解造林绿化任务。根据市绿委下达的植树造林20450亩、森林抚育75000亩和封山育林22000亩任务,我区下发了《****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永绿委〔2024〕1号)、《**市**区关于下达**省油茶生产重点县项目2024年建设任务的通知》(永林长办〔2023〕20号)和《****关于印发 2024年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林〔2024〕1号)文件,将全区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任务分解下达到****国有林场。各乡(镇)、国有林场将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工区)和山头、地块,并落实到具体的实施单位和造林业主,并将造林绿化任务及完成情况列入林长制绩效考核。
二是坚持适地适树科学规划。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原则,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将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实现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精准落实造林绿化空间,并落实好造林年度,做好年度造林山场作业设计,使植树造林有了科学的、可操作的依据,真正做到规划好“一张图”,描绘出“一片绿”。
三是****施工队伍和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2022年开始,区林业****公司代理造林绿化工程招投标,从区内****公司(专业队)中,经资格审查筛选出1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形成营造林企业库,按《****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事宜的纪要》规定,从企业库中分区域招投标确定中标人签订施工协议,并依据营造林质效考核验收情况对企业库中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制,并且每年更新一次。同时,实行统一代理招标后,在与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协议时,实行造林(含当年抚育)和其后二年抚育及管护一同承包,将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生长量纳入造林质效的重要指标,每年进行考核验收。
四是加强苗木培育和苗木质量把关。2022年以来,****林业局每年春季造林期间都派出执法、种苗、科技等有关人员开展林木种苗执法检查工作,对****施工队用苗情况进行现场抽检,有效遏制假劣种苗上山造林。同时,积极争取建设省级保障性苗圃一个,高标准、高****基地,推动林木种苗标准化、基地化、产业化发展,为提高造林绿化成效保驾护航。
五是落实挂钩联系制度和工程师挂钩责任制。区委、区政府实行区领导和区直部门挂钩联系造林绿化工作责任制,区林业局也****机关股室干部挂钩乡(镇、场)的造林绿化责任制。并从 2022年起,区林业局实行工程师挂钩造林绿化责任制,规定造林面积100亩以下的地块,****林业站指定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挂钩,造林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的,****机关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挂钩,配合林业站进行跟班作业。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造林绿化成果取得明显成效。
六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群众群众造林绿化积极性。为加大造林绿化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植树造林宣传活动。在3月份义务植树活动月期间,区电视台在每天新闻前后插播2-3条造林绿化宣传标语;各乡镇在集镇、村或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横幅宣传标语60余条。3月5日组织区领导及**400余名干部职工在客家博物园后山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电站**库区**“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开展网上捐赠义务植树活动,并于3月12日组织市、区政协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积极实施省级油茶重点县项目,全面完成2024年全区新造丰产油茶林10000亩,低产油茶林改造4500亩任务。我区通过制定《**市**区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油茶产业发展列入对乡镇(街道)林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督查和通报制度,促使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全区充分利用利用低效茶园、红柿果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改培油茶林,并引导林农新造油茶林在种植前期,套种一些农作物(如西瓜、花生以及黄花远志、猫尾草等中药材),以短养长,增加收入。同时,林业部门实行分阶段分工序进行验收,确保造林质量和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缓解林农投资压力。
七是制定和明确造林绿化补助政策。制定了《****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林〔2024〕1号),明确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新造和改造)、新造丰产油茶林、低产油茶林改造、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松林皆伐改造提升、其它造林更新、松林(择)间伐抚育、抚育间伐等项目建设标准和补助资金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由于区财政较困难,造成项目支出较滞后。同时,我局相关人员配备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项目指标面临着物价、人工费等因素的影响,在编制项目预算与执行过程中,我局将尽可能地利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的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六、有关建议
建议提高造林绿化补助标准,以提高林农造林绿化积极性和造林质量与成效。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 专项名称 | 国土绿化专项 | ||||||||||
| 主管部门 | ****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
| 项目资金(万元)(10%)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71.00 | 1971.00 | 1971.00 | 1221.00 | 10 | 61.90% | 6.0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971.00 | 1971.00 | 1971.00 | 122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植树造林面积2.045万亩、重点区位林相改善面积0.2750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面积0.050万亩、油茶发展1.34万亩、森林抚育补助1.97万亩、良种和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苗木培育40万株、森林城镇建设个数1个、森林村庄建设个数1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个数1个、省级保障性苗圃1处 | 植树造林面积3.0080万亩、重点区位林相改善面积0.2904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面积0.0507万亩、油茶发展1.5398万亩、森林抚育补助2.0267万亩、良种和乡土、珍贵阔叶树种苗木培育40.2万株、森林城镇建设个数1个、森林村庄建设个数1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个数1个、省级保障性苗圃1处 |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成本指标(10%) | 经济成本指标 | ||||||||||
|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平均补助(元/亩) | ≤550 | 550 | 5.00 | 5.00 | |||||||
| 重点区域林相改善新造平均补助(元/亩) | ≤2200 | 2200 | 5.00 | 5.00 | |||||||
| 产出指标(40%) | 数量指标 | 植树造林面积(亩) | ≥20450 | 30080 | 5.00 | 5.00 | |||||
| 珍贵用材树种造林面积(亩) | |||||||||||
| 重点区位林相改善面积 | ≥2750 | 2904 | 5.00 | 5.00 | |||||||
| 良种基地抚育管理(亩) | |||||||||||
| ****基地面积(亩) | |||||||||||
| 建设****基地(处) | |||||||||||
| 森林城镇建设个数(个) | |||||||||||
| 森林村庄建设个数(个) | ≥2 | 2 | 5.00 | 5.00 | |||||||
| “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个数(个) | |||||||||||
| 省级保障性苗圃(处) | ≥1 | 1 | 5.00 | 5.00 | |||||||
| 油茶发展(亩) | ≥13400 | 15398 | 5 | 5 | |||||||
| 森林抚育补助面积(亩) | ≥19700 | 20267 | 5 | 5 | |||||||
| 古树名木保护株数(株) | 1 | 1 | 5 | 5 | |||||||
| 最美古树群保护片数 | 1 | 1 | 5 | 5 | |||||||
| 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株数(片) | |||||||||||
| 种业创新育苗数量(万株) | |||||||||||
| 优良苗木株数(万株) | |||||||||||
| 质量指标 | 造林成活率(%) | ≥85 | 850% | 5 | 5 | ||||||
|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 ≥85 | 85% | 5 | 5 | |||||||
| 古树名木成活率(%) | ≥80 | 80% | 5 | 5 | |||||||
| 种子园嫁接(定植)成活率(%) | |||||||||||
| 年度培育的苗木质量(%) | |||||||||||
| 时效指标 | 植树造林完成及时率(%) | ≥90 | 90% | 5 | 5 |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苗木产值(元/亩) | 13000 | 13000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分生长,森林抚育年度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 优化林分结构,松林皆伐改造和带状采伐改造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造林绿化满意度(%) | ≥90 | 90% | 3 | 3 | |||||
| 社会公众对林木良种培育满意度(%) | ≥90 | 90% | 3 | 3 | |||||||
| 总分值、评价总分(S) | 97 | ||||||||||
| 评价等级 | ◆优(S≧90)□良(90>S≧80)□中(80>S≧60)□差(60>S) | ||||||||||
附件4
2024年度省级林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2024年度我区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63.4254万亩。年初预算安排并到位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14.2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总体目标是实现全区公益林管护合格面积63.4254万亩,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面积63.4254万亩,公益林平均亩蓄积量变化≥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今年全区已聘请188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实施管护;已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14.23万元。
制定《**区护林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设立区、乡(镇)、村(居)、护林员四级护林网格,构建“ 一网格一林长一警长一护林员一监管员”工作机制,将森林**保护任务落到山头地块,细化到人头上,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全区共划分护林网格295个,聘请护林员188名,月巡护率均达到100%,做到边界清晰、不重叠不遗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护林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学习宣传,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举办24场435人次护林员培训,护林员培训全覆盖,不断提高护林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为充分反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全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经济性、效益性及生态林管护成效进行绩效评价。
(二)采用三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统计法、抽样法等评价方法,按效果对比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分为项目预评价、项目中评价和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工作过程。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评价标准: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已按计划完成和实现,项目实施后有预期产出效益。我区2024年度林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总分值100分(详见附件5-4),综合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为充分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高补偿资金的绩效性,对全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摸底调查,对项目绩效设置了7个三级指标。
(二)项目过程情况:全区聘请188个护林员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区、乡两级财政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三)项目产出情况:完成63.4254万亩省级以上生态林管护,下拨资金714.23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生态林亩蓄积有所增加,公益林所有者满意度大于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护林员采用“乡聘、站管、村监督”模式,对管护成效起了一定作用。
六、有关建议:因生态公益林存在纠纷等原因,存在部分资金不能发放,建议上级统一规定这部分资金用途,以免结存资金过多。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 专项名称 | 林业生态补偿专项 | ||||||||||
| 主管部门 | ****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
| 项目资金(万元)(10%)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720.92 | 720.92 | 720.92 | 10 | 100.00% | 10.0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20.92 | 720.92 | 720.92 | 10 | 100 | 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省级以上公益林中经济林、竹林的补助标准22元/亩,省级以上公益林中乔木林、其他林地的补助标准23元/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补助3元/亩,实施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助面积63.42万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面积2.23万亩。 | 省级以上公益林中经济林、竹林的补助标准22元/亩,省级以上公益林中乔木林、其他林地的补助标准23元/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补助3元/亩,实施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助面积63.42万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面积2.23万亩。 |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省级以上公益林(经济林和竹林)补助(元/亩) | ≤22 | 22 | 10 | 10 | |||||||
| 省级以上公益林(乔木林和其他林)补助(元/亩) | ≤23 | 23 | 10 | 10 | |||||||
|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补偿标准(元/亩) | ≤3 | 3 | 10 | 10 | |||||||
| 产出指标(40%) | 数量指标 | 实施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助面积(不含**国家公园、**市)(万亩) | 63.42 | 63.42 | 10.00 | 10.00 | |||||
|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补助面积(万亩) | 2.23 | 2.23 | 10.00 | 10.00 | |||||||
| 质量指标 | 全省生态公益林保有量(万亩) | 63.42 | 63.42 | 10.00 | 10.00 | ||||||
| 全省无公害防治率 | |||||||||||
| 自然保护区林权所有者补偿资金补助面积变化(%) | 100 | 100% | 10.00 | 10.0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任务完成率(%) | ≥90 | 90% | 5.00 | 5.00 | ||||||
| 效益指标(30%) | 生态效益指标 | 公益林平均亩蓄积量变化(%) | 100 | 100%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益林林权所有者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林权所有者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总分值、评价总分(S) | 100 | ||||||||||
| 评价等级 | ◆优(S≧90)□良(90>S≧80)□中(80>S≧60)□差(60>S) | ||||||||||
附件5
| 2024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名称 | 省级资金(2024年度) | 结余结转资金 | 其他资金 | |||||||||
| 省级安排下达金额① | 已到位 金额② | 实际支出金额③ | 实际支出率④=③/① | 安排 金额① | 实际支出金额② | 实际支出率③=②/① | 安排 金额① | 实际支出金额② | 实际支出率③=②/① | |||
| 省级专项经费合计数 | 3106.87 | 3106.87 | 2203.92 | 70.94% | ||||||||
| 1.林业生态补偿 | 720.92 | 720.92 | 720.92 | 100.00% | ||||||||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714.23 | 714.23 | 714.23 | 100.00% | ||||||||
|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 | 6.69 | 6.69 | 6.69 | 100.00% | ||||||||
| 2.国土绿化 | 1971 | 1971 | 1221 | 61.95% | ||||||||
| 造林绿化 | 1876 | 1876 | 1146 | 61.09% | ||||||||
| 造林绿化(乡村**统筹) | ||||||||||||
| 造林绿化(零星造林) | 20 | 20 | ||||||||||
| 林木良种培育 | 75 | 75 | 75 | 100.00% | ||||||||
|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 | ||||||||||||
| 3.林业生态保护 | 123.95 | 123.95 | 91 | 73.42% | ||||||||
| 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不含国家公园、森林公园) | ||||||||||||
| 湿地保护修复 | ||||||||||||
| 古树名木保护 | 25.45 | 25.45 | 20 | 78.59% | ||||||||
| 野生动植物保护 | ||||||||||||
| 森林步道建设 | 45 | 45 | 45 | 100.00% | ||||||||
| 植物园建设和管理 | ||||||||||||
| 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 | ||||||||||||
| 森林防火 | 1.5 | 1.5 |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26 | 26 | 26 | 100.00% | ||||||||
| 林草湿综合监测 | 6 | 6 | ||||||||||
| 林业站服务能力建设 | 20 | 20 | ||||||||||
| 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 ||||||||||||
| 林长制督查考核奖励 | ||||||||||||
| 林业救灾 | ||||||||||||
| 国有林场事业经费 | ||||||||||||
| 互花米草除治修复补助 | ||||||||||||
| 林业无人机应用 | ||||||||||||
| 4.林业经济发展 | 291 | 291 | 171 | 58.76% | ||||||||
| 竹产业发展 | 120 | 120 | ||||||||||
| 花卉产业发展 | 75 | 75 | 75 | 100.00% | ||||||||
| 林下经济利用 | 54 | 54 | 54 | 100.00% | ||||||||
| 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 | 42 | 42 | 42 | 100.00% | ||||||||
| 林业科技 | ||||||||||||
| 县域产业发展 | ||||||||||||
| 林业贷款贴息 | ||||||||||||
| 其他 | ||||||||||||
| 林业改革试点 | ||||||||||||
| 5.部门业务费 | ||||||||||||
| 1.专项业务费 | ||||||||||||
| 2.基本业务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