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戴河新区一杯澜片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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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一杯澜片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新区一杯澜片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新区一杯澜片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区一杯澜片区海绵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进行如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扣除暂列金额);其余部分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经财政评审机构评审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扣留工程价款5%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更正为“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扣除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进度款分阶段支付,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扣除暂列金额);其余部分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审后结算价款的97%;扣留工程价款3%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二、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更正为“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第7点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更正为“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第7点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绿化工程为1年。”

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最新公告发布情况,因未及时查看产生的影响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日 期:2025年4月16日


文件名称 文件类型 校验码
更正公告(3)(2).pdf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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