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容貌,保障公共安全,依据《**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明确**地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我县餐饮****建设局****管理局)备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我县**域内,所有个体工商户进行门店装修(包括室内装修、外立面改造)、排水设施改动、户外招牌设置等,均需按本公告****建设局****管理局)备案。
二、备案材料及要求
(一)门店装修
1. 备案时间
在装修施工前7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2. 提交材料:(1)装修备案申请表,详细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装修项目内容、预计施工时间等。(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证明企业合法经营身份。(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明确装修场地的合法使用权限。
(二)改动排水设施
1. 备案时间:在改动排水设施施工前7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2. 提交材料:(1)排水设施改动备案申请表,填写企业信息、排水设施现状、改动方案等内容。(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证明企业合法经营身份。
(三)户外招牌设置
1. 备案时间:在户外招牌制作安装前7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2. 提交材料:(1)户外招牌设置备案申请表,填写招牌设置位置、规格尺寸、材质等信息。(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设置要求:(1)尺寸与规格:户外招牌的尺寸应与店铺门面大小相协调,且不得超出规定的尺寸范围(高度不得超过1.8米)。(2)制作牌匾必须使用藏汉双语,使用材质一致,藏汉比例1:1(3)材质与质量:应选用安全、环保、耐用的材质,保证招牌的质量和使用寿命,能够承受自然环境的影响。(4)安装与安全:按照相关安全标准进行安装,确保招牌牢固稳定,不得对建筑物结构和行人安全造成威胁,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备案流程
1.提交申请:餐饮企业准备齐全上述备案材料后,前往住建局一楼提交备案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2. 现场勘查:申请材料审查通过后,我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查。勘查内容包括装修现场的实际情况与提交的设计方案是否相符,开挖排水等行为是否会对周边市政设施、公共安全等造成影响。
3. 备案审批: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城管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备案的决定。准予备案的,发放备案证明;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企业严格遵守,积极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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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