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X **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 供应商名称:****;****草原局****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市**区金珠西路74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7.48115 中标价(元):****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 供应商名称:****;****草原局****规划院 名称:**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 服务范围:负责**自治区合理载畜量核定优化技术支撑,编制**自治区草地载畜量核定优化技术方案和操作细则等技术文件,组织完成**自治区载畜量核定的技术培训;按照技术文件采用资料收集和调查验证相结合的方法完成禁牧区工作底图、可放牧利用沼泽草地和灌木林地工作底图制作,完成可放牧利用沼泽草地和灌木林地抽样样地布设工作;负责对各地(市)县(区)开展的禁牧区落地上图、可放牧利用灌木林地和沼泽草地样地调查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对各地(市)提交的可放牧利用灌木林地和沼泽草地调查数据进行遥感反演;完成全区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及自治区级成果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全区载畜量的核定优化,指导各地(市)县(区)编制草地载畜量核定优化报告。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开展工作(本项目允许非主体及非关键部分进行劳务分包),按照约定时间按时提交成果。 服务时间: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服务标准: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的内容有异议,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其它方式)。投标人在提出质疑前,须查阅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准备齐全所有质疑证明材料方可提出。 五、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自治区核定优化草地载畜量 高肇晗,陶然,王继,刘珂辰,郑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发改委计价格【2015】299号文相关规计取,由中标供应商交纳。金额为:1432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林廓北路22号 联 系 方 式: 183****4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团结路柳梧城投大厦A-14-1406 联 系 方 式: 180****2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工 电 话: 180****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