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重大科研教学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第4条、付款方式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原合同内容中付款方式“合同签定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卖方应支付买方合同总价10%(即:¥196,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买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40%(即:¥784,000.00,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肆仟元整)的货款,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20%(即:¥392,000.00,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元整)的货款,所有货物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40%(即:¥784,000.00,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肆仟元整)的货款。所有货物质保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无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履约保证金由买方无息退还卖方。” 变更为 “合同签定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卖方应支付买方合同总价10%(即:¥196,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的履约保证金,买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40%(即:¥784,000.00,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肆仟元整)的货款,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45%(即:¥882,000.00,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贰仟元整)的货款,所有货物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经买方使用一段时间确认货物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15%(即:¥294,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肆仟元整)的货款。所有货物质保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无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履约保证金由买方无息退还卖方。”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5-04-16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