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16】
一、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谈判文件申领时间;报价开始及截止时间;谈判时间。标书代写
2、更正内容:
(1)申领时间更改为2025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价开始时间更正为2025年4月28日13:00;
(3)报价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4月28日13:30;标书代写
(4)谈判时间更正为2025年4月28日13:30(应当与报价时间保持一致)。
二、其他补充事宜
1、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