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墓道路配套项目(二标段)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草原局 《建设****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公墓道路配套项目(二标段)
二、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 阿****委员会《关于******公墓道路配套项目(二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阿发改字〔2025〕82号)文件。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 ****民政局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 ******局****草原局)
五、该项目需在**市境内拟使用林地面积0.2267公顷,全部为直接使用林地,地类包括特殊灌木林地0.158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678公顷。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局
****草原局)
联系人:买买提阿不拉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局
****草原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