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SZ-JSGC202405FJ-037006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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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5-04-16 12:3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0元 人民币
ZHPGF_GCJSTYFW
****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开发区(东津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总建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或投资额 3.00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更正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总建筑面积 10.9 万平方米或投资额 3.00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5年4月1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6
答疑公告
XYSZ-JSGC202405FJ-037006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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