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可视报警装置、电动巡逻车、治安防暴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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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院区可视报警装置、电动巡逻车、治安防暴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高新院区可视报警装置、电动巡逻车、治安防暴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高新院区可视报警装置、电动巡逻车、治安防暴器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A包可视报警装置:6.90万元,B包电动巡逻车:3.00万元,C包治安防暴器材:2.4万元

5.最高限价:A包:6.90万元,B包:3.00万元,C包:2.4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 ”(http://credit.****.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招标部(**市**区**路金马二区北沿街)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

4.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30--15:00(**时间)

2.地点:******开标室(**市**区**路金马二区北沿街)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15:00(**时间)

2.地点:******开标室(**市**区**路金马二区北沿街)标书代写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26号

联 系 人:****办公室

联系方式:0633-****08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金马二区北沿街

联系人:于经理、崔经理

联系电话:0633-****68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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