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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研究院****中心机房改造项目(机房空调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夏尔****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桠溪国际慢城小镇10栋F区254室
被投诉人1:****研究院
地 址:**市崇文区天坛西里2号
被投诉人2:****采购中心****中心)
地 址:**市西**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上地三街9号C座8层C910
四、基本情况
****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产品不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通公司投标无效。投诉事项2,其对中标产品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指标要求存疑。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部分属于无效投诉内容、部分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