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消防装备项目(第十五批次)(包190)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乡**路信息产业园D-12号****基地二期B座(生产研发)3层生产研发
被投诉人1:****总队
地 址:**省**市**区桃园南路59号
被投诉人2:******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亲贤北街31号23幢5层8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芳城园一区17号楼A-105-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诉事项2-4,**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事项5,**公司中标,致使国库损失巨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5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