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治****人民检察院****融媒体中心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上地五街9号**大厦
被投诉人1:****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丽泽路24号院1号楼-5至32层101内23层
被投诉人2:****检察院
地 址:**市东**北河沿大街147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3号楼1至7层1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公司所投产品、报价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部分成立,部分属于无效投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