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罗泉苑”18号楼180户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集团****公司出具紧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确认证明(或整改通知书)及现场勘验报告,证实你小区5号楼货梯制动器紧急更换维修情况,决定使用维修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人:****集团****公司
2、申请使用类别:紧急维修项目已完工,申请按紧急程序一次性拨付维修资金
3、申请金额:¥17647元(含审价费0元,监理费0元),大写:壹万柒仟陆佰肆拾柒元整。
4、紧急维修项目:“**湾****罗泉苑”18号楼客梯主机钢丝绳更换。
5、分摊范围:“**湾****罗泉苑”18号楼180户业主。
6、分摊范围中未交维修资金业主户数:6户,未交维修资金业主本次分摊总金额:588.22元,大写:伍佰捌拾捌点贰贰元整。
7、核定拨付金额(扣除未交维修资金业主分摊总金额):17058.78元,大写:壹万柒仟伍拾捌点柒捌元整。
8、拨款账户:****集团****公司。
9、施工单位:****。
10、施工日期:2025年1月22日,验收日期:2025年1月22日。
11、审价单位:无,监理单位:无。
12、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 至2025年4月30日
按规定,紧急程序免去业主签字,请广大业主认真核实项目信息,如业主对上述使用维修资金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业主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受理。
咨询或投诉电话:0591-****9667,地址:****中心三层**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特此公示。(该公示同时在“****罗泉苑”18号楼公示栏进行公示)
附件:1、紧急维修业主分摊资金明细表(复印件)
2、工程决算书、施工合同及维保合同(复印件)
3、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4、紧急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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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