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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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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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983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法院裁判文书、诉讼文书、传票、举证通知书等各类司法文书及相关材料的录入、扫描、整理、封装、打印、送达、送达信息上传等综合送达辅助事务及延伸服务及卷宗扫描服务,延伸服务:以不同方式进行送达工作,无法签收邮件进行上门张贴、拍照取证、系统上传等送达服务工作。服务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法院****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按上述法律规定,****法院制作的****机关公文类别,只能由邮政企业专递。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因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陵江大道东侧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16日 至 2025年0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县**镇**路3号

联系电话:0562-****238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地址:**省**市**区北斗星城C7栋1309室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电话:0562-****115、0562-****518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斗星城B1座1303室

联系电话:186****965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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