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零星维修项目-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2025年度零星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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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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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委托,对****零星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其他资质要求:
1) 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2)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根据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25年度零星维修项目
2、 招标项目编号:****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负责****内日常维修的施工、检测、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 服务地点:**市**区**路655号和**路1100弄1号。
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6、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7、 采购预算金额:490000元(国库资金:49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项目为年度零星维修费用,各报价人统一按预算价490000元进行报价,报价时不做调整,最终磋商报价未按预算价(490000元)报价的做无效报价处理。实际结算价按合同履行期实际发生工作量按实结算。
8、 ****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最高限价:490000元,本项目为年度零星维修费用,各报价人统一按预算价490000元进行报价,报价时不做调整,最终磋商报价未按预算价(490000元)报价的做无效报价处理。实际结算价按合同履行期实际发生工作量按实结算。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项目联系人:丁伟民/陶泓
12、电话:021-****3301*8014/8011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4月17日 09:30:00至2025年04月23日 16:00:00(**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下述需提交的资料至****(**市**区东**路285号一楼)参加本项目磋商。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公司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递交资料,逾期不再办理。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采购文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小组决定(说明:获取采购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采购方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展、减少无效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会时间: 标书代写
1、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下午15: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标书代写
2、 磋商时间:2025年04月27日 下午16:00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和磋商地点 标书代写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东**路285号一楼会议室。 标书代写
2、磋商地点:**市**区东**路285号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磋商。
3、 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文件)并密封;
2)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磋商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交易中心(https://www.****.com/)。
七、其他事项
(1)报价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n/cr/list)对参与磋商会的报价人进行信息查询,确认报价人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标书代写
(2)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拒收。 标书代写
(3)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后若决定放弃磋商的,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1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655号 地址:**市**区东**路285号一楼
邮编:201900 邮编:200080
联系人:濮老师 联系人:丁伟民、陶泓
电话:021-****5330*409 电话:021-****3301*8014、8011
传真:/ 传真:021-****5500
邮箱:****@qq.com、****@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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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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