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联众转炉集尘灰委外处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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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安全环保运营部

发布时间:2025-04-16

截止时间:2025-04-28标书代写

鞍钢联众转炉集尘灰委外处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鞍钢联众转炉集尘灰委外处理****采购人为****安全环保运营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1 项目名称:鞍钢联众转炉集尘灰委外处理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提供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2)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供应商需提交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须包含314-002-21危险废物子代码,且核准经营数量须大于23000吨/年。

(4)本次公开询比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附件4《固体废物处置方案》;

(5****生态环境厅对于危险废物转移的管理要求,本次公开询比的项目仅限**省、**壮族自治区、**省、**省、**省、**省、**省的资质供应商参与投标;(6)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应不早于2025年12月31日,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续证承诺函(如附件5),承诺其在许可证到期前必须完成续证;如投标供应商无法按时续证,需在鞍钢联众厂内进行中转暂存发包标的物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许可证到期后30个自然日内仍未完成续证的,鞍钢联众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合同全额履约保证金。

其他要求:(1)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

由鞍钢联众提供供应商准入条件,详见附件6《供应商准入条件表》,****公司对外公开寻源选择供应商。

(2)提供《供应商资质文件情况表》如附件7。

(3)提供《授权委托书》如附件8。

(4)本次中标方为**省内企业的,转移报批手续由鞍钢联众负责办理,中标厂商须按照鞍钢联众要求配合提供资料。

(5)本次中标方为**省外企业的,由中标方负责办理跨省转移报批申请手续,鞍钢联众根据中标方要求全力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中标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跨省转移报批手续办理。如中标方无法按期完成跨省转移报批手续,需在鞍钢联众厂内进行中转暂存发包标的物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同时鞍钢联众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合同全额履约保证金。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6日15时30分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标书代写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电子标服务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采购人:

****安全环保运营部

招标公司:

****

地址:

**市**区联广路1号

地址:

**省**市**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邓杰雄

联系人:

任金旺

电话:

133****9856

电话:

0412-****756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5年04月16日

附件(10)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5-08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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