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的需求,就2025年**广电宣传**进行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于2025年4月11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广电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汾湖****示范区先行区,经过五年建设,已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时间跨入2025年前后,**汾湖高新区在一体化发展方面收获多项成果,自纳入长三角生****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以来,汾湖探索架构一个以改革创新为X轴、产业发展为Y轴、民生幸福为Z轴的发展“坐标系”,从而精准把握自身在国家战略中的定位,全力扛起先行探路的历史使命。********区委、区政府全年工作安排,结合月度重点,依托全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工作的宣推报道和重大活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通过视频、电视、电台、图文等形式提供全媒体宣推服务,拍摄制作相关节目,制作看**APP图文推送3条,“汾湖发布”视频号的优选内容推荐2条到**广电视频号平台进行发布。********电视总台****公司,****电视总台电视各频道、广播经营业务,是**历史悠久、权威的主流平面媒体,积累了长期主流新闻、原始资料,具备相应的采编专业人员、专门的技术装备等,因此本次采购的2025年**广电宣传****公司处获得,目前其他平台(供应商)无法替代。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天薇巷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人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郁红理 | **市******公司 | 高工 |
| 徐进 | ******评审中心 | 高工 |
| 杨秋东 | **市新天地****公司 | 高工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姜妍杉
联系方式:0512-****5056
2.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交通路3236号二楼
联系人:沈燕宏、戴亚丽
电话:0512-****3868
六、附件(见附件)
汾****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