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三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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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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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25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三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项目内容:2025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三次)

合同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价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

2025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三次)

1批

16.9834万元

详见标书

****

游先生

0598-****150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单价及预算总价的为无效报价。

3.询价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5年04月16日起至2025年04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时间)到三****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公司(**省**市沪明新村12幢9层18-20号)

5. 联 系 人:聂晓文 联系电话:0598-****787

电子信箱 :****@126.com 微信:186****7766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医疗器械证明: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00(**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标书代写

8.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2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9.开标地点:三****公司(**市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标书代写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邮寄自费,售后不退。

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 户 名:三****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列东支行

账 号:181********0023831

11.以上如有变更,三****公司通过**国**光交易平台(http://www.****.com:8000/#/home)进行公示,请投标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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